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處長范陽添表示,國內油價隨國際原油價格上漲,政府為減輕農民負擔,就農機用油部分,維持免徵5%營業稅,自本(101)年4月2日起持續辦理農機用油漲幅補貼措施,按台灣中油公司公告牌價超過基準價之漲幅補貼50%,即4月份柴油每公升補貼1.4元、92無鉛汽油0.8元,農民持農機使用證與免稅油憑單購油,即可享受補貼優惠。
范處長說明,依據農委會宣布針對弱勢農民辦理油價補貼配套措施,採取農機用油漲幅補貼措施,以100年4月25日油價作為基準價格(柴油每公升30.4元、92無鉛汽油每公升32.4元)。並以台灣中油公司牌價為基準,就其超過基準價格部分補貼漲幅之50%,且每月檢討油價浮動情形,按月調整補貼額度,同一個月內補貼額度相同。本次國內油價自4月2日零時調漲,柴油每公升漲為33.1元,較基準價30.4元,漲幅2.7元,由農委會補貼1.4元;另92無鉛汽油每公升漲為34元,較基準價32.4元,漲幅1.6元,農委會補貼0.8元。
范處長表示,現行農機用油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免徵5%營業稅。各類農機所有人只要向轄內鄉鎮市公所申領農機使用證,並申領免稅油憑單,向當地加油站購油即可享有優惠。本次油價調漲後,依各油品公司之售價為稅基免徵5%營業稅,以台灣中油公司為例,柴油每公升33.1元,農民購油經扣除農委會漲幅補貼額度1.4元及免徵5%營業稅1.6元,合計減免3.0元,農民僅需支付約30.1元。92無鉛汽油則合計減免2.4元,農民僅需支付約31.6元。
范處長特別呼籲農民節約用油且經政府補貼之用油切勿移作他用,另籲請農機代耕業者共體時艱勿藉機調漲代耕費用,以減輕農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