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為維護市容美觀,改善占用道路的廢棄車輛問題,嘉義市環保局15日表示,呼籲民眾,若發現廢棄車輛占用道路,可向警察局(有車牌號碼)、環保局(無車牌號碼)檢舉,或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你幫我‧清一清)檢舉。
一般道路旁,有停放太久不用的老舊車輛 ,明顯影響市容街景,對於如何認定是廢棄車輛問題,嘉義市環保局表示,認定標準,只要是停在道路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就視為廢棄車輛:一 車輛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二 失去原效用之事故車、解體車。
嘉義市環保局強調,民眾檢舉占用道路廢棄車輛時,請記住取得廢棄車輛之相關資料,包括車種、廠牌、顏色、地點、車牌號碼﹙有牌車輛﹚等,以利執行廢車稽查、張貼限期清理通知書及移置相關作業,共創美好的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