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育馨/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與彰化地檢署共同推動「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歡迎各級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各社區等共襄盛舉。彰化縣「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新制自9月1日正式上路,將短期自由刑或罰金刑之社會勞動人,投入社區服務的工作中,除創造社會的產值,也讓我國的刑罰體制更臻完善。
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將運用社會勞動人從事社區環境的維護、弱勢關懷及生態巡狩等工作,除補充政府財政不足、人力短缺之問題外,也將建立詳和的社會關係。
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將建立多贏的制度,社會勞動人因未入監服刑,仍可保有正常的工作及家庭關係,因工作所帶來的收益,不致成為社會的負擔。因與家庭關係的維繫,不會衍生出其他社會問題,產生社會、國家附帶的成本支出,社會勞動人投入社區服務,改變社區對於受刑人的觀感,提升社區的接納度,創造一個多贏局面的制度。
以員林大排周邊環境維護為例,預估將有三大效益:
第一、在預估投入人力方面:每年約100人。
以節省矯正成本支出來說,以受刑人的矯正費用每人每年16萬673元來計算,100名社會勞動人因未入監服刑,將為國家節省1千606萬7300元的財政支出。以社區的產值而言,因社會勞動人提供無償的環境維護,以基本工資每人每月17280元來計算,每位社會勞動人每日提供8小時無償的服務,100名社會勞動人每月可帶來172萬8000元,每年可創造2073萬6000元的社會產值。
第二、對於彰化縣之效益評估方面:
彰化縣目前申請運用社會勞動人之單位有306個。若以每天每一個單位運用一個社會勞動人無償提供社區服務,每年將為社區創造6345萬2160元的產值。306位社會勞動人因未入監服刑,將為國家節省矯正經費4916萬5938元的財政支出。
第三、建立雙贏的共同利益方面:
因彰化縣政府與彰化地檢署共同合作推動社會勞動制度,一年就可為彰化縣創造1億4942萬1398元的共同利益,而這些產值最大受益者將是全彰化縣的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