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育馨/彰化報導】彰化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埔鹽分隊於9月10日上午8時43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通報:位於好修村員鹿路二段前發生火燒車事故,消防人員立即駕駛消防水箱車、救護車,消防人員五名,前往現場救援。
由於火警現場距離埔鹽分隊約150公尺,消防分隊人車迅速抵達現場,於現場發現張姓駕駛(約47歲),於車輛起火時已先行利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起火車輛係ㄧ大貨車(車號TH-XXX),據張姓駕駛描述,原欲運送貨品至客戶處,大貨車途經埔鹽鄉員鹿路二段時,突然發現後方物品處有濃煙及火舌冒出,立即將車輛停靠路旁,並開車門逃出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且立即撥打119報案電話。
埔鹽各救災車輛抵達現場後,先確認無人員受困及傷亡後立即展開滅火行動,埔鹽分隊廖分隊長指示出一水線進行搶救,火勢於三分鐘後順利撲滅。
第三大隊大隊長林世明表示,車輛火警層出不窮,必要時車內隨時備有滅火器,當發生起火現象時可第一時間進行滅火動作,以降低車體損壞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