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埔里鎮向善里賴志成里長抗議陳情縣府核發全宏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畜牧場登記證書一案。縣府農業處表示,縣府在處理人民申請案件均依法令規定辦理,在一切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才會給予核准;而賴里長的訴願案目前已經轉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理中。
縣府農業處強調,縣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均依法令規定辦理,未來該處也會持續輔導業者要確實依照核定規模飼養,而環保局也會持續監控水與空氣等環境污染防治,以及廢棄物處理等事宜,加強各項稽查工作。而民眾對於環境汙染問題等疑慮,李縣長也保證縣府相關單位會持續加強水質監測,確保環境品質。
縣府農業處也說明了埔里全宏食品公司畜牧場登記證書的核發過程,95年1月在經現場會勘及環保局、建設、地政、流管等相關單位審查後,依法核發農業用地容釦@畜牧設施使用在案。
至於畜牧場登記證申請,縣府在97年2月經現場會勘及環保局、建設、地政、水利等相關單位審查後,因附近居民疑慮養鵝場未來營運後飼養鵝隻所排放廢(污)水恐嚴重破壞里民飲用水品質、公共環境,影響飲用水水源之虞,在附近居民疑慮未解除前,縣府駁回其申請案。
對此,業者申請人則依法提起訴願,而行政院農委會則在97年5月訴願決定撤銷縣府的行政處分,故業者於6月時再次提出登記申請,7月會同各相關單位會勘,再經各相關單位審查符合規定,縣府乃依法核准其申請,8月同意核發畜牧場登記證書。
而目前向善里賴志成里長向縣府提出訴願,請求撤銷全宏食品公司的畜牧場登記證書,本案縣府的答辯相關案卷,已經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而該會目前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