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挖掘工程春節期間停止施工
【記者頃y昇雲林報導】農曆春節將至,雲林縣政府為讓縣民及返鄉過年之民眾在春節期間有一個平坦的道路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特於98年農曆春節期間(98年1月15日起至98年2月5日止)因應疏運旅客需要,針對本縣有關道路工程及挖掘道路停止施工,並請 有關機關、單位、公司配合,以利交通疏運。
縣府表示,道路「路面」施工之工程,請於春節(98年1月15日至98年2月5日)期間配合停工,並排除道路障礙,將路面恢復原狀,即路面坑洞應以AC料整修平整。如有無法恢復原狀者,應做好交通安全維護,含夜間閃光警示燈號及圍籬設施,並於春節期間經常派員巡視工地,以策工地安全。
縣府呼籲,各受理管線申請單位,確實督導各管線單位確於春節(98年1月15日至98年2月5日)期間配合辦理,縣府也將會同縣警局等相關單位,至本縣轄內實地稽核,違反規定者,縣府將依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及本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從重處分。※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