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虎尾鎮鎮長陳振輝參選鎮長落選涉嫌於98年12月05日22時30分部A酒後(酒測值1.35)持手槍1支及子彈(送鑑中),獨自一人歩行到虎尾鎮長當選人林文彬競選總部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51號欲找林某,林文彬之子林悟平現任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警員等人見狀欲將陳嫌手槍奪下,槍枝於拉扯中走火(彈殼卡於槍管內),打到林文彬之三姐左小腿,造成渠輕微擦傷,經由救護車送至虎尾若瑟醫院治療,陳嫌當場被林文彬之子林悟平等人合力壓制,虎尾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扺達現場將陳嫌逮捕,雲林縣警察局局長何明洲親率刑警大隊長林坤村及虎尾分局長陳世寶指揮偵辦中。
陳振輝因本次選舉落選(得票數15222票,較林文彬17868票,差距2646票),心情不佳,涉嫌酒後持槍至當選人競選總部欲找林文彬理論,幸林某擔任警察之兒子林悟平等人機警,適時合力予以奪槍、壓制並即時通知警方逮捕,另警方亦即時至陳振輝住處及競選總部搜索(同意搜索),未發現其他違法物證,全案依刑法殺人未遂、傷害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法辦,虎尾分局並即派員專責隨扈保護林文彬之人身安全及其住家之安全維護,並呼籲落選人要尊重選舉結果,如有爭議應循合法途徑解決,切莫意氣用事,以身試法,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