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訂定了新的自治規則--動物園門票及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為了讓民眾過個好年並充分宣傳,預定於102年2月27日發布,102年3月1日生效,門票將從10元調整為20元,而3D影片也將移至遊客中心地下一樓的視聽室播放,收費50元。
在市府與議會的關切與支持下,新竹市立動物園的動物管理預算經費在102年度增加3成。但動物園年支出約1500萬元,收入僅約400萬元,10元的票價確實無法反映成本。規費法於91年公布施行後,動物園之入園門票與場地使用等,依規定應徵收使用規費。如今依該園營運維護改良管理等相關成本,並考量市場因素,訂定收費標準,除了園區門票、視聽室門票外,使用動物園場地辦理活動等也需支付相關使用規費。此收費標準屬於自治規則,將於發布後送請市議會備查。
有關動物園票價沿革,在民國77年時,票價為全票20元、半票10元、兒童票5元。89年市府向議會提案,欲自90年起調整為單一票價20元,後經議會第五屆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決修改為單一票價10元。自90年起的10元票價實施至今,已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