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虎尾鎮平和里平和13號前發生一件肇事逃逸交通事故案件,經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員警鍥而不捨努力追查下,終於在 99年5月1日1時20分部A追查出張姓肇事者,經虎尾警分局出示監視錄影畫面及目擊者訪談筆錄,終讓張姓肇事者坦承酒後駕車肇事,並逃逸之犯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經查案發後,虎尾派出所在接獲110報案時,立即通報線上巡邏勤務人員趕至現場處理,當處理員警趕赴現場時,發現肇事車輛已不知去處,於是便在現場蒐證並查訪附近之住戶後,初步得知肇事車輛是為白色BMW自小客車,處理員警即向分局勤務中心及所長陷摯雲孎i,所長陷摯隋b得知此案件後,即指示副所長周國富與備勤警員陳膺吉、劉少華等人,應全力偵辦該案件,該分局勤務中心並通報附近警網加強攔查。
警方至醫院探視李姓傷者時,從同行之同學口中得知肇事車輛是一輛號牌2000-SX號白色BMW自小客車,因該同學案發時騎乘機車在李姓被害人前方約 10公尺 處,因聽到碰撞聽,當回頭時剛好看到車禍的發生經過,警員陳膺吉等人得到此線索後,為使證據力更為齊全,即回虎尾派出所調噥妗蠷飽A在過濾10幾部車輛後,發現該部白色BMW自小客車在案發時有從該路口經過,與證人所述相符,嫌疑重大,隨即查詢該車車籍為張○福所有,以電話通知該自小客車車主到所內說明,車主遲遲未到所說明,處理員警並持續以電話聯絡該車主力勸車主到所說明,車主於01時20分左右始請其姪兒駕駛該車到所內投案,經查看該車發現該自小客車左側照後鏡有斷掉及左側身有新的痕跡,該自小客車主張0福自稱該車當時是由姪子張俊帆所駕駛的,今(30)日晚間20時釣茠磣嬪銂B友聊天有喝酒,所以不敢駕駛該車回家,該車由姪子張俊帆所駕駛帶他回家。張俊帆在偵訊前由副所長向張俊帆告知涉嫌肇事逃逸案刑責時,該張俊帆緊張才翻供當時肇事時該車不是他所駕駛的,當時他在家中(大埤鄉)自己房間內上網,是張0福找他要他跟警方說:當時車輛是他所開的因為無照駕駛心裡害怕才會逃逸的。後來涉嫌人張○福見姪兒翻供才承認肇事行為,後經警方對涉嫌人張○福實施酒測,酒測值為 1.04mi/g。警方訊問涉嫌人張○福後,坦承不諱,全案依法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