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為協助勞工,鼓勵其子女適性發展與激發學習各項技能,朝多元化目標發展,以增進勞工子女未來社會競爭力,開辦「協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本(98)年將自2月27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勞委會指出,助學的對象為在職勞工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具正式學籍學生,申請此項助學金之勞工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工作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者(計算至申請截止日)且在職中。
二、96年度家庭收入綜合所得(申請人、配偶)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者。
三、子女於97年期間領有本會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或曾獲國際、全國技能競賽(比賽)前3名者。
四、申請人子女9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申請方式:一律採通信方式辦理,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 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或即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暨各區管理中心與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符合申請資格之在職勞工,填妥申請書及檢附證件,逕寄勞委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能助學金受理小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洽詢單位勞委會勞工福利處,電話(02)85902806~8或本會服務電話(02)8590-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