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為保育台灣沿近海域漁業資源及仔稚魚繁殖,促進資源永續利用,臺南市政府強化漁業資源保育的努力從未懈怠,或因護漁有成,引來外縣市漁船的覬覦,進而造成臺南市漁民的反彈聲浪。
昨日臺南市漁民透過議員表達心中的憤怒,對外縣市籍雙拖網漁船在臺南市3浬內海域底拖網及漁業籠具作業嚴重傷害南市漁業資源深表不滿,直指外縣拖網漁船「乞丐趕廟公」,肆無忌憚的掠奪臺南市沿近海漁業資源,希望市府能強力作為。
對此臺南市政府希望漁民了解漁業資源是共同財產也是共同的責任,市府在管理方面除公告(1)距岸3浬內禁止拖網作業。(2)禁止燈火漁業進入6浬作業。(3)每年11月至翌年2月禁止手叉網漁船進入3浬海域作業。(4)禁止3浬海域內魩鱙漁撈作業。等事項外,亦投放大量人工魚礁形成保護區,並無所謂漠視漁民生計放任破壞漁業資源情事。至於漁業署辦理的實驗性的拖網作業早已結束不再執行,因此
漁民一旦發現違規可以打118電話通知海巡署前往搜證取締,市府必將予以嚴懲。
臺南市政府深切了解臺南市漁民的期待,然禁止雙拖漁船進港停泊確實依法無據,必竟未有違法事實政府仍需站在照顧漁民立場予以適時協助,因此臺南市政府除將協請海巡署及漁業署加強巡護強度並呼籲外縣市漁船應自愛要懂得「吃果子拜樹頭」,如經查獲違法臺南市政府絕不寬待,期待共同努力維護臺灣的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