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近來許多使用桶裝液化石油氣消費者反應,於購買液化石油氣時,業者常會要求消費者加付押金,或於更換瓦斯桶時,要求加收檢驗費用,因此常引起消費糾紛,且近日有許多業者針對使用週期較長之民眾,建議從使用20公斤的瓦斯改使用10公斤的瓦斯,進而衍生消費糾紛。
為了維護消費者購買桶裝液化石油氣之權益,避免爭議糾紛,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宣導民眾於購買桶裝液化石油氣時,可與業者加簽「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以下簡稱定型化契約)」,以保障下列事項之權益:1.瓦斯品質重量不縮水2.瓦斯沒用完可退費3.押瓶費(鋼瓶押金)可全數退還4.瓦斯行不得提供逾期鋼瓶5.消費者權益義務說清楚。
另外,有關「定型化契約範本」第七條(消費者延遲歸還容器之負擔):「民眾購買超過一年而未繼續使用,或因改用其他燃料,未將容器即時歸還業者,致容器檢驗有效期限超過一年以上者,該容器之最新一次定期檢驗費用,由民眾負擔從所收之保證金(押金)中扣除。」,故呼籲民眾請勿囤積鋼瓶在家中,而使鋼瓶逾期造成消費爭議。
為健全桶裝液化石油氣消費市場秩序,避免消費爭議之發生,保障消費者及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雙方權益,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呼籲消費者多加利用「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及維護公共安全。可於內政部消防署或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網站http://www.pthg.gov.tw/planfbt/index.aspx(書表檔案下載處)下載使用或洽在地分隊詢問詳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