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檳榔對國民健康、環境整潔及水土保持均有不良影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檳榔廢園,今(106)年起納入平地農牧用地檳榔廢園及轉作,檳榔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轉作作物包括油茶、無患子、油柑、綠竹筍、茶、芒果、牛樟、新興柑桔、短期經濟林(相思樹、楓香)及羅漢松等,每公頃補助5萬元種苗費。
檳榔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 轉作補助5萬元種苗費
農糧署南區分署分署長姚志旺說,屏東縣檳榔種植面積有10,000多公頃,大部分為平地檳榔園,檳榔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有意願廢園轉作的農民,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帳戶影本及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申辦日期到106年12月31日截止。
姚志旺說明申請廢園面積同筆土地或毗鄰多筆土地合計最小面積需為0.1公頃,農民可以選擇1次廢除或每年廢除全部面積之1/3。全部廢除者核發補助費每公頃15萬元,分3年廢除者每年補助5萬元,且3年均需勘查。配合政府推薦獎勵種植轉作作物,包括油茶、無患子、油柑、綠竹筍、茶、芒果、牛樟、新興柑桔、番石榴、短期經濟林(相思樹、楓香)及羅漢松等,每公頃補助5萬元種苗費。
廢檳榔 農村發展優質農產
姚志旺說,目前有業者提出優渥契作條件,包括種植牛樟、香檬、甘藷(地瓜)、紅藜、紅心芭樂及毛豆等經濟規模及產值龐大的優良農產品,是屏東縣廢檳榔農村有發展且種出好農產的契機。有意願辦理檳榔廢園之農民,把握今年最後受理申請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最後機會,請儘速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南區分署籲請參加檳榔廢園的農民,務必於今年12月31日前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帳戶影本及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