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犬貓是我們家中的一份子,養牠!就要愛牠一輩子,寵物帶給我們無限的歡樂,甚至守護我們防止宵小,發生天然災害時也有警示作用,真是我們人類的忠實朋友。但往往飼主因忙於工作而疏忽照顧,導致有些寵物得不到溫暖,甚至受到人為蓄意傷害、虐待甚至於殺害並食用,這些這些脫序的行為都是文明社會所不應有的現象。
在現今食物來源無匱乏的生活中,食物的來源其實是可以慎選的,珍希動物的肉並無法促進健康,往昔「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過冬」,這種舊有的觀念都應該被導正,生命是無價的,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之屠體、內臟或含其成分之食品,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以及違法事實,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同法第25條亦將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的刑責提高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為嚇阻重大動物保護案件發生,於同法第25-1條針對使用藥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動物防疫所指出為讓流浪動物找到一個溫暖的家,凡自本縣動物收容所認養之犬貓均享有免費絕育手術、寵物登記及完成疫苗施打(犬七合一、貓三合一及狂犬病疫苗注射)。流浪動物需要您的關愛,養寵物前請三思,牠是您生命中的一部分,您卻是牠的全部。屏東縣流浪動物中途之家認養專線:08-7740588分機6332 或08-7701094,歡迎民眾踴躍前往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