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本(106)年11月起,欠繳使用牌照稅之民眾若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外,該局將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密切合作,定期派員巡查欠稅車輛,就地進行拖吊作業,並由屏東分署執行拍賣。
該局提醒民眾多加留意,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之情事,請儘速繳納,以免需補繳本稅或罰鍰外,還需多繳滯納金、執行費,甚至愛車可能會被執行分署查封拍賣。
教堂及寺廟適用減免房屋稅條件為何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必須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才能免徵房屋稅,如房屋登記個人名下,或不是專供傳教佈道使用,或未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者,則不符合免徵規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宗教團體所有之房屋,其與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供傳教人員之宿舍、辦公室、教徒活動中心、會客室、飯廳、儲藏室等使用者,亦可免徵房屋稅。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分局電話(08)8354780轉202-209,或免付費專線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屏東縣違章漏稅檢舉獎勵辦法」修正部分條文重點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違章漏稅以維護租稅公平,屏東縣創全國先例通過「屏東縣違章漏稅檢舉獎勵辦法」規定,民眾可以書面、言詞、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檢舉,內容包括被檢舉人的姓名、住址及漏稅事實;檢舉人需具名檢舉,並附上聯絡方式與地址,匿名檢舉將無法核發獎金。檢舉人檢舉違章漏稅案件,經查證屬實並經裁罰全數繳納確定後,就罰鍰總額比例提撥獎勵金,提撥比例為五萬元以下部分,提撥百分之二十;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部分提撥百分之十五;超過十萬元部分提撥百分之十作為獎金,發給檢舉民眾。但為避免檢舉達人浮濫檢舉就同一檢舉案核發總額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該局表示,在稅務人力有限情況下,要落實租稅公平,有賴民眾檢舉,任何檢舉案件稅務局都會在期限內進行調查,並將結果通知檢舉人。該局進一步強調,檢舉獎金是要發給檢舉民眾,因此檢舉人若具公務人員身分,或是稅務人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則不發與獎金。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76969或撥打(08)7338086按521,該局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也可上該局網址http:// www.pttb.gov.tw 查詢相關資料。
加油站地下油槽應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按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房屋稅課徵對象。所稱之「建築物」依建築法第4條規定,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其所稱「雜項工作物」依同法第7條規定,包括地下儲藏庫工程,是以,加油站內地下油槽係為本身業務需要而設置,儲存加油站所出售之油品,具散裝倉庫之性質,故屬房屋稅課徵範圍。惟若工廠油槽係為製造過程中之機械設備,則非屬房屋稅課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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