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年夾娃娃機店林立,投幣式電動夾娃娃機器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 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範圍,應按每台每月查定營業額標準計徵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經營夾娃娃機娛樂設備之營業人應於事前至營業場所所轄分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不清楚或還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消費稅科洽詢,電話:7748893。
學校財團法人於學校籌設階段以法人名義簽訂之承攬契約興建校設如何貼花?
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106年10月6日台財稅字第10600668120號函:「學校財團法人於學校籌設階段以法人名義簽訂之承攬契約興建校舍,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依印花稅法第6條第2款規定免徵印花稅。」
民眾如對印花稅有其他疑義,請向該局消費稅科洽詢,電話:7748893。
農田水利會受託代辦工程以自已名義所訂之工程契約書應貼花
稅務局表示,農田水利會接受政府機關委託,義務代辦農地重劃區農田水路工程,其以該農田水利會名義與營造廠商簽訂之工程契約書,係屬承攬契據性質,稅法尚無免稅之規定,應依法由立據人按金額10/00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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