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今年一月低溫造成屏東縣蓮霧果樹發生災損,業經農委會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地區,屏東縣政府呼籲農民,如有落果等農損,且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應於即日起至二月九日止,填具申請表,並檢具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簿謄本、租賃契約書或經營同意書、印章、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逕向土地所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屏縣府農業處指出,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計有潮州、東港、長治、麟洛、九如、里港、鹽補、高樹、萬巒、內埔、竹田、新埤、枋寮、崁頂、林邊、南州、佳冬、枋山、瑪家、春日等20鄉鎮。申請人可拍攝蓮霧災損照片存證,所拍攝影像應含損害程度之遠拍及近拍照各一張,照片中並有電桿、建築物、農路或其他明顯地標,可識別其土地位置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