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11月適逢地價稅開徵期間,近來接獲土地所有權人鄭小姐持稅單反應,已於9月初至戶政機關為其公公辦理戶籍遷入,並向戶政單位表示要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何地價稅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財稅局說明,戶政單位提供跨機關通報服務措施,其中關於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部分,該局現僅受理「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案件。土地所有權人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可向戶政機關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由戶政機關直接通報財稅局,經核准後即可適用地價稅自宅優惠稅率,免去民眾來往奔波以提升便民服務;如非土地所有權人遷入,則無法適用該項服務措施,仍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持相關資料至財稅局填具申請書,經核准後才能適用地價稅自宅優惠稅率。
財稅局進一步提醒,民眾至戶政單位辦理稅務相關服務,務必再次確認申辦項目是否正確,如您已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卻遲未收到核准公文,請致電財稅局洽詢,以免權益受損。
對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瀏覽相關資訊,或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
外籍人士也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外籍人士取得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不論是否領有汽車駕駛執照,如其在台灣居留證地址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址相同,並與該身心障礙者具有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且其所有車輛係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則可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戶籍證明等資料,申請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課徵,且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自申請日當日起免稅。如果有符合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之外籍人士,記得要儘早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對於以上內容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
10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即將截止,尚未繳稅的民眾請儘速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本年度地價稅開徵將於11月30日結束,超過12月2日繳納稅款者將需多繳至少1%滯納金,且僅能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需至銀行或農會) 以現金繳款。若您至今仍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以電話、線上申請等方式,或至該局及所屬三分局櫃台申請補發,除可持信用卡臨櫃辦理繳納外,亦可透過智慧型手機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輕鬆完成繳稅,無須至便利商店或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已申請轉帳納稅的民眾也請記得11月30日前於您的約定帳戶內預留稅款,12月3日將由轉帳機構直接扣款。
為擴大服務,該局及所屬三分局於11月29、30日服務不打烊,地價稅補單服務時間延長至18:30,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再次提醒民眾如有通訊地址變更情形,務必向該局申請更正地址,並歡迎申辦電子方式寄送繳款書或繳納證明,e起節能減紙愛地球。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查詢,亦可撥打該局電話7748826、7748818(屏東總局)、7882744(潮州分局)、8354780(東港分局)、8895255(恆春分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