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有多條重要快慢車道分隔之幹道,慢車道左側常有車輛停放,影響行車安全,市警局遂自今(100)年4月18日起,依法加強取締,惟民眾普遍存有「白線可停車,紅線禁止停車」的觀念,不了解慢車道左側禁止停車與臨時停車其實法有明文,被警方取締後,紛紛向市府反映詢問,才知長久以來都違反禁止停車規定。
市府交通處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臨時停車、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單行道則應緊靠路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則規定,臨時停車、停車,不緊靠道路右側時處以罰鍰,因此設有快慢分隔島的道路,慢車道左側原本就禁止停車,全國一體適用,嘉義市不能自外於其他縣市,否則市民存有錯誤認知,在外縣市道路慢車道左側停車時,將受罰而不自知。
交通處表示,之前為配合警方加強執法,曾進行為期1個月的事先宣導,並廣發1萬份宣傳單告知民眾,4月18日後,大部分市民均能遵守既有規定,不再將車輛停放於慢車道左側,惟仍有少部分民眾不了解此規定,繼續違規停放,被警方取締。有鑑於此,市府將加強宣導教育工作,除於地方電視台以跑馬燈宣導,也會再印製宣傳單告知民眾,讓民眾了解與遵守法規規定,導正原本錯誤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