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為便利民眾繳交移送行政執行之交通違規罰鍰,增加多元化繳款管道,自本(100)年10月31日起,該所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行超商代收移送行政執行之交通罰鍰案款,代收案款為未滿2萬元的交通違規案件,在繳款期限內,民眾只要持行政執行處附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即可就近至便利商店繳交。
該所表示超商代收交通罰鍰移送行政執行案款,繳納金額為每案未滿2萬元(即移送金額含執行必要費用未滿2萬元)之案件,民眾可持行政執行處印製附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前就近至統一(7-eleven)、全家、萊爾富及OK等便利商店繳款,省去以往須親至行政執行處繳款或至裁決、監理機關櫃台辦理,且便利商店具有全年無休及24小時服務的特點,將可提供民眾更加便利的繳款管道。裁決所提醒民眾保留已加蓋收款章的傳繳通知書及交易明細表,以維自身權益。該所同時提醒民眾,若違規案件涉及代保管物件、車輛檢驗、駕照審驗或吊(扣)銷駕(牌)照處分,則不得透過代收管道繳納,仍須至裁決所辦理,該所呼籲民眾仍請共同維護交通秩序,避免因違反交通規則而遭舉發裁罰。
如有任何交通違規疑問可至該所網站(http://www.judge.taipei.gov.tw/)查詢,或電洽該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