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計1個月,這次開徵件數為17萬4,646件,稅額為14億9,625萬7,934元,繳款書已於3月19日起陸續寄發。
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為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稅款繳納方式有現金繳納、轉帳繳納、信用卡繳稅等三種方式。
1. 現金繳納:至金融機構 (郵局不代收)或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 繳納。
2. 轉帳繳稅:手續費由稅捐機關負擔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納稅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納稅
晶片金融卡轉帳納稅
約定帳戶轉帳納稅:於開徵2個月前向本局申辦約定帳戶轉帳納稅者,將於102年5月2日0時起扣款。
3. 信用卡繳稅:手續費視各發卡機構而定。
此外,為加強便民服務,稅捐局已排定服務同仁,自3月25日起至4月30日的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日,實施中午不休息照常服務,4月29日及30日上班日延長辦公時間到晚上6點。
新聞資料來源:縣府稅捐局蘇意雯 03-55190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