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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為確保河川兩岸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對於縣內河川整治及疏濬工作向來為本府治理策略之一,河川治理除築堤束洪外,疏導亦為重要手段,因此,針對淤積河段應持續定期進行疏導及清除,才能穩定河心及增加通洪斷面,避免洪災來臨時可能之危害。
本府多年來持續進行縣管河川及區域排水的疏濬清淤及治理工作,包括前後完成縣內中央管河川-中港溪、後龍溪、大安溪等三條河川中央委託本府執行疏濬任務,對於河防之安全,已有初步顯著效果。
日前本府會同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履勘中港溪橋上游河段發現該河道偏離河心及部份砂石淤積現象,經本府進行河川大斷面檢測評估,該河段確實有必要進行疏濬。案經本府依照「經濟部水利署中央管河川局部河段許可地方政府辦理疏濬兼供土石作業要點」之規定,提具相關疏濬計畫向第二河川局提出申請,經該局於本(四)月十八日召開審查會,經審查結果原則同意本府所提疏濬計畫,疏濬量約40萬立方公尺,本案將俟修正疏濬計畫完成並報奉經濟部水利署核備後來進行疏濬,預計今年底可完成此項疏濬工作。
本計畫除了維護河防安全,對於疏濬產出砂石販售可挹注本府歲收,另外適時提供公共工程及建築骨材,紓緩苗栗以北建設骨材不足問題,亦有多重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