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疫情升溫,行政院決議提高防疫層級,行政院江宜樺院長於本(8)月1日宣布成立狂犬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臺灣省政府積極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加強各項防疫宣導,避免疫情擴散。
省府表示,狂犬病初期症狀,包括發熱、喉嚨痛、發冷、不適、厭食、嘔吐、呼吸困難、咳嗽、虛弱、焦慮、頭痛等,咬傷部位會出現異樣感的症狀,持續數天後,病患會出現興奮及恐懼的現象,然後發展到麻痺、吞嚥困難,咽喉部肌肉之痙攣,引起恐水症狀(所以又稱為恐水症),隨後會發生精神錯亂及抽搐。潛伏期從1至3個月不等,偶而短於7天,最長可達7年以上,視傷口嚴重程度、傷口部位神經分佈的多寡或與腦的距離、病毒株別、病毒量、衣服的保護程度及其他因素等而定。
一旦被動物咬傷時,請遵循1記、2沖、3送、4觀的原則,即:
一、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
二、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
三、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
四、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若動物兇性大發,不要冒險捕捉。
疾病管制署表示,狂犬病主要係由動物抓咬傷感染,並不會藉由空氣傳染,而且被咬傷後,有疫苗可施打,預防效果良好。經感染動物咬傷且未即時就醫處理,狂犬病發病後死亡率才會100%。
所以只要事先做好動物疫苗接種等預防工作,咬傷後及時給予人用疫苗等適當處置,即可全面防止疾病發生,因此民眾不需恐慌。另,政府已備妥足量人用疫苗與免疫球蛋白,並持續採購中,符合接種需求建議對象之受傷民眾或第一線防疫人員,絕對可以打得到疫苗,民眾無需擔心或搶打疫苗。
省府再次提醒民眾,如有發現野生動物咬傷案例,請務必瞭解咬傷地點、動物種類、動物是否留置觀察等,如有符合「狂犬病暴露後疫苗接種對象」者,請主動聯繫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或1922專線,以利狂犬病疫苗等免疫製劑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