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遴選113年第4期(10-12月)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中興分局警員鍾仁傑、竹山分局警員陳誠等2員為民服務表現優異,獲選為民服務績優人員。
中興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鍾仁傑優良事蹟:113年10月6日,鍾員執行12-14時茶博交通疏導勤務,適遇遊客向警方求助忘記早上將車輛停放於何處,因對周遭路況建物不熟悉不知道該如何表達,鍾員先行安撫該民情緒,並詢問其車號及停放位置等線索,民眾僅記得自己的車號數字,停放位置是一個大斜坡及斜坡下右轉有一個空地停車場等資訊,鍾員查詢車行動向,該車最後經過路段,並請所內同仁協助擴大搜尋範圍,終於在內轆溪停車場找到該部車輛,該民對警方於正午炙熱下長時間積極尋車之舉深表感謝。
竹山分局溪頭派出所警員陳誠優良事蹟:113年11月1日2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與妻子因感情問題在住家談判,期間發生口角糾紛,女子因而情緒激動駕車離家,揚言要去自殺。家人透過手機定位,得知該女在鹿谷鄉小半天脊背橋附近,當時為颱風過境期間,風強雨大,陳員研判事態緊急,立即聯絡鹿谷所警員李文智及竹林所警員陳則夫協助尋找,並與溪頭所副所長陳彥諠一同前往手機定位點後,發現女子之轎車停放於橋邊,且站立於橋上欲往下跳,陳員立刻飛奔上前將該女子拉回,成功阻止憾事發生。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謝局長感謝所有同仁對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的投入與付出,並公開表揚本次評選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期盼同仁與民眾接觸時能有更多同理心,提供貼心服務,繼續做好為民服務工作。
圖片竹山分局溪頭派出所警員陳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