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正宏南投報導
為有效防制行人交通事故,導正駕駛人及行人正確用路觀念,促進行人通行安全,南投警分局於轄內各重要路口加強「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及「行人違規」等違規態樣取締,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個枕木紋(約1個車道寬3公尺)及汽車前懸(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屬違規,違反者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南投警分局長洪秋賢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時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落實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停(暫停禮讓行人先行),共同守護你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