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台南縣二期稻作已陸續開始收割,根據過往的經驗,在稻作收成的時節,民眾露天燃燒的情形層出不窮,為避免濃煙危害到周遭環境及影響空氣品質,環保局將加強稽查取締,一經查獲將依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建議農民可將收割後之稻桿切短,曬乾後翻耕,利用稻草本身與土壤做混合,變成可利用的肥料,此法可節省農民肥料的使用量,其優點有二:一、可提高稻米產量。二 可保護土壤本質,不被過量化學物破壞土壤土質,而增加環境負擔。另外廢棄稻草也可以回收利用於稻草編織藝術品、裸露地面覆蓋及應用於綠色建材上等產品,因此希望各位農友能以回收或堆肥等其他方式處理廢棄稻草或同性質之農業廢棄物。
環保局長江世民呼籲民眾,燃燒稻草等農業廢棄物過程中易產生大量不完全燃燒之有害物質與臭味,若是在住宅區周邊、高速公路及市區重要道路兩旁稻田進行燃燒,所產生大量濃煙嚴重影響能見度以及車輛行車安全,若因此造成交通事故,行為人將須負連帶責任。
為提升空氣品質,環保局除例行稽查外,未來將針對民眾陳情區域視為重點巡查對象,加強取締露天燃燒之情形,一經查獲違規事實,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5,000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款,若民眾發現露天燃燒情形,可隨手做環保,提水熄滅或立即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及06-6572916),請記得告知現場是否有行為人、燃燒物種類、時間、地點等資料,以便能即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