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為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的最後一道防護網,主要係為沒有參加其他社會保險的國民在老年或發生身心障礙和死亡事故時擁有最基本經濟保障,如年齡滿 65歲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投保期間因故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得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金額至少新台幣4,000元),若於投保期間死亡,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外,有遺屬者另可申請遺屬年金。縣政府呼籲被保險人為維護自我權益應按時繳納保費,給自己一份保障,也讓家人多一層安心。
一般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每月需繳保費新台幣674元,而低收入戶者、身心障礙重度、極重度者,由政府全額負擔,惟失業或收入不穩定的族群,可辦理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每月保費可減免新台幣169元至337元。
即日起,國民年金保費減免申請可至縣政府社會處網站下載申請表,或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服務台、羅東社會福利家庭服務中心(宜蘭縣羅東鎮天祥路171號3 樓)、宜蘭市築親庭福利服務中心(宜蘭縣宜蘭市農權路3段11巷3號、5號)或可洽諮詢專線索取填寫書表,並檢附相關資料寄至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社會救助科(註明:辦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辦理申請,屆時將由專人連繫告知審核進度。縣政府並開放多線諮詢專線:03-9328822轉分機217、 218、219及221以供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