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2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業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於100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開始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漁)民檢附相關證件,請在規定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農(漁)會申請,相關詳細資料可逕向當地農(漁)會洽詢。
申請本項獎助學金之申請人及其子女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申請人須為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
(二) 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114萬元。
(三) 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
(四) 申請人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年齡未超過25歲。
(五)申請人之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