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路平專案是市長賴清德強調的重點政績,但升格半年來,路平專案的執行卻沒見果效,市議員邱莉莉質疑所謂路平專案是否又為雷聲大雨點小的包裝宣傳。
邱莉莉以最早實施路平專案的台北市執行情形為例,她說台北市99年便完成100條主要道路的路平整修,100年又編列58條,而且設專線和信箱讓民眾反映道路坑洞所在地,並把處理情形公開揭露在市府網站上,讓全民一起來督工,反觀台南市的路平專案似乎順序顛倒,是由市府主動指定路段來施工,而非由下而上的陳情。
邱莉莉並且指出,市府大手筆編列五億元路平專案預算,但如今卻看不到實際進度,工務局在一月份提出「台南市路平專案」報告,表定五月份才要制定相關法規、七月份才要完成承辦人員教育訓練、八月份實施新訂道路施工規範,根本都是在紙上談兵,還敢提出鉅額預算需求要議會背書,升格已半年,路平專案的政策顯然是不及格的。
邱莉莉並指出,不僅是路不平,還有燈不亮的問題,她表示根據台電公司的統計,99年台南縣的公用路燈售電量為1億9338萬度,台南市部分則為8437萬度,兩者合計共2億7775萬度,光是公用路燈所使用的度數,升格後的台南市已經超越台北市和台中市,僅次高雄市和新北市,同時也是全國公用路燈使用度數第三名的地方政府,若用包燈制電費每度0.966元計算,台南市政府光是路燈電費每年便需編足2億6800萬元,由於過去台南縣鄉鎮市自編預算給付,但合併後這些路燈電費需由市府負責,原南縣三十一區區公所不用再像過去般勉強民間做不樂之捐,但據說市政府竟然還想把路燈電費轉嫁給民間來負擔,邱莉莉擔心這會造成「募捐霸凌」,要求市府應該自行籌募這筆必要性支出。
邱莉莉強調,台南市路燈用電費用龐大,主因是由於市境遼闊,尤其原南縣鄉間道路亟需路燈照明以維持安全,根據台南市政府資料,原台南市路燈共計55,531盞,原台南縣共計139,473盞,合計總數為195,004盞,可見行人和行車對路燈照明的需求程度,但目前台南市政府竟然每盞路燈每年只編380元的維修費,而且加上發包執行時間拖得太長,讓各地民眾常向民代服務處投訴路燈不亮,邱莉莉說若連路平燈亮這種基本生活建設都無法處理,根本沒有條件和其他直轄市進行城市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