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陳世偉局長1日親自率隊,前往賣場和量販店,稽查電子和電器業者執行電視、冰箱等四類電器產品「買新機免費回收舊機」作業,首日分3組稽查10家業者,全都符合規定,業者的配合度很高。
依環保署公告,7月1日起,「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置設施、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電子電器販賣業者,應於營業場所或入口明顯處,標示「本店配合環保署廢四機回收服務」及「廢四機回收專線」之字樣,並以無償協助購買新機民眾,進行舊機回收清運服務。這四機指的是: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
桃園縣內需配合環保署新措施,免費回收舊四機的電子電器販售業者共有402家,其中非連鎖式販賣業者309家、連鎖式販賣業67家、量販業者19家、百貨公司7家。桃園縣內部分業者,原先醞釀要向環保署陳情抗議。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廢管科同仁,在這項措施實施的第一天,分3組展開稽查,環保局長陳世偉和環保署督導這項業務的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副執行秘書鄭祖壽,也親自率隊前往桃園市愛買量販店進行稽查。
環保局3組稽查人員共稽查了桃園、中壢等地區的10家相關業者,每家業者都有依規定張貼四類家電購新機免費回收舊機的服務。稽查人員在兩家量販店稽查時,正好有顧客在選購冷氣機,店內服務人員也主動告知購買新機後,有免費回收舊機的服務。
環保局長陳世偉強調,環保局除了在新措施施行的第一天進行稽查之外,也會不定期的前往各賣場和店家稽查;並接受民眾對於不配合店家的檢舉。因新法剛開始施行,環保局對於稽查發現未配合的業者,第一次會開單勸導,第二次違規就會依法罰處。若遭民眾檢舉不配合的業者,環保局一旦查證屬實,就會直接告發、處罰。
陳世偉局長表示,依環保署規定,業者在回收四機後,應於期限內,自行或委託清運交給已取得登記證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者或清潔隊,並於規定期限內以網絡傳輸等方式,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系統申報相關資料。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表示,這項新的措施,不僅協助民眾清運舊家電,亦使四類家電產品進入合法回收處理管道,避免不法拆解造成二次環境污染,也讓民眾同時享有便利消費及回收體系建全的環保生活。
環保局呼籲民眾,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時,同時協助販賣業者,填寫「消費者權益須之確認單」及「公告指定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執行回收清除作業管理聯單」,以確認業者提供四類家電的免費回收服務,以及廢棄物合法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