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騰暉捕里報導
埔里分局第一組巡官率鯉潭派出所員警於本(4)月2日下午17時許執行「掃黃專案」,至埔里鎮某從事按摩生活館之場所實施臨檢時,當場在房間裡面查獲一名女服務生和男客進行性交易,現場並起獲使用過的衛生紙等證物。
埔里分局警方表示:這間生活館表面上是提供美容諮詢按摩服務,實際上卻是在店內從事性交易。警方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即派員前往探查,逐步掌握這間生活館的經營模式和房間格局,今(2) 日下午17時許,由分局第一組率派出所員警至該地點實施掃黃專案臨檢勤務,當警方至店內時發現櫃臺劉姓女子神色慌張,並大聲呼叫「有警察臨檢」,似乎欲告知樓上人員,藉故欲拖延警方臨檢程序,現場員警發現機不可失,立即以突擊方式入內查緝,當場查獲一名詹姓女服務生與周姓男客衣衫不整正在進行性交易。警方調查,該男客坦承以40分鐘一節新台幣1600元作為與詹姓女服務生的性交易價碼,另該女子從事性交易所獲取之費用自己拿1000元,另600元需交予店家負責人,全案偵訊後將林姓負責人和櫃臺劉姓女子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另該名周姓男客和詹姓女服務生則依剛施行不久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開罰。
去(100)年11月6日零時起,社會秩序維護法從罰娼不罰嫖,修正為專區外娼嫖都罰,埔里警分局查獲南投縣內第一起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通過後娼嫖皆罰之案件,分局長鄭順乾獲悉後,除對有功員警表示嘉許,肯定辛勞外,並表示色情場所的存在衍生許多社會問題,而部分不法業者以「掛羊頭、賣狗肉」的經營模式,企圖逃避警方取締,員警應持續落實各項勤務,讓業者不要再存有僥倖的心態,也重申警方取締和掃蕩色情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