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春富/彰化報導】和美分局中寮派出所警員,執行網路巡邏,15日上午10時10分,在彰化市三民路火車站前,查獲陳*亭(78年次) 在「以物易物」拍賣網站申請帳號,刊登販售仿冒「LV」女用側背包商品,據以詢問陳女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罪嫌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中寮派出所警員執行網路巡邏,發現陳女在「以物易物」網站申請拍賣帳號,並刊登販售「LV」女用側背包商品等訊息,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若有意者即運用「以物易物」拍賣網站中「悄悄話」弁鉬P陳女聯繫,員警即以網站「悄悄話」弁鉬P陳女聯繫後,表示欲以3500元購買「LV」女用側背包,即約定於彰化市三民路火車站前面交,員警依約至現場,當場查獲陳女及扣得1只「LV」女用側背包之證物,經通知商標權人檢視係仿冒商品,據以調查詢問陳女坦承不諱,供稱:LV」女用側背包,係渠母親3年前在明道花園市場攤販以1萬5000元購得,因甚少使用渠母親贈送予渠,渠於網拍時不知該背包係仿冒品。全案依違反商標法報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