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春富/彰化報導】員林地區近期老年人都接獲詐騙集團電話,並利用來電顯示公務機官電話號碼取得百姓信任,自稱是××地檢署檢察官,稱「你現因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案,必須要執行1-3年之徒刑」讓您忽然間不知如何是好。歹徒並稱「你必須繳交新台幣50萬元,才不用到法院執行,要不然就要辦你!」
讓你嚇的向該歹徒一直求饒,並向該歹徒請求如何才能夠沒有刑責等!該詐騙集團利用百姓已經相信該集團之詐術後,再告訴百姓說:「聽你說的這麼誠懇再給妳一次機會,你必須馬上繳交新台幣50萬元,才能免除刑責,及不必執行刑期,否則將失去機會等語。」詐騙集團並依限令被害人馬上領取新台幣50萬元,並約定在員林地區當面交款,及當場交予1張假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公文,(案由:違反防制洗錢條例法案,案號:97年度北檢字第0098613號案件)。
員林警分局請民眾記住防詐騙要領:一般刑案都是由警察機關直接偵辦,故檢察官是不會親自打電話辦案的。若您仍無法辨別時,請打「165」防詐騙電話,24小時都有人幫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