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所有的烏日聚奎居,日前通過文化資產審議暫定古蹟,由於建築外觀美麗,常吸引民眾前往參觀拍照,文化局表示,因建物年久失修,特施置警示標誌,未來也將再加強安全提醒告示,希望參觀民眾只在建築物外拍照參觀,不要擅自進入屋內。
文化局表示,聚奎居目前屬暫定古蹟,且屬私人所有,因此管理維護之權責,依法仍屬於所有人。但由於建物年久失修,恐民眾進入參觀發生危險,因此已協助所有權人,於當地設置警示標誌,希望民眾參觀時配合,不要進入屋內,以免發生危險。
文化局指出,烏日聚奎居於100年間經地方人士人提報為歷史建築,文化局召開審議會討論,基於須尊重所有權人意願,才可進行後續事宜,100年9月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通過列為暫定古蹟,因所有權人意見整合不易,又延長暫定古蹟期限至今年9月止。
文化局指出,由於「文化資產保存法」去年針對古蹟容積移轉進行修正,未來聚奎居地主,可將其容積移轉至臺中市其他區域的建地,對於地主權益能夠予以補償,該局會持續與地主協商,希望他們能基於容積移轉的條件下,同意聚奎居指定為市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