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結婚熱潮,帶動許多民眾趕在去(100)年完成終身大事,不過新婚的兩個人面對報稅這檔事,雙方究竟要不要「稅」在一起、如何「稅」等問題,成為節省家庭開支的重要考量。除了新婚夫妻外,有緣無份的離異怨偶或有名無實的分居夫婦,「稅」的方式也與一般夫妻不同,納稅義務人可得額外留意!
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夫妻不可單獨報稅,雖然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但仍得合併報繳。不過課稅年度結婚的夫妻,首次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則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辦。兩人可先就夫妻所得、扶養親屬人數與扣除額等資料,試算夫妻分開與合併申報應納稅額,再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納稅義務人只要將所得與申報相關資料,輸入國稅局提供的電子申報系統,即可自動計算出不同計稅方式的稅負。原則上,若雙方均為會計師、律師、醫生等高薪、高所得的族群,採取分開申報較為划算,但若其中一方有鉅額自用住宅貸款利息支出可列舉扣除,合併申報將可降低應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