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第四分局安樂分駐所警員張禮運、陳勁嘉於101年05月27日08時10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中心通報,稱樂利三街38巷55號2樓有糾紛案件,張、陳二員到場瞭解,得知係男女朋友因分手而發生爭吵。
屋主宋O玟(女、72年次)與柳O呈(74年次)係男女朋友,雙方因細故發生爭吵,宋女憤而要求柳男離開渠租屋處,張、陳二員遂依照宋女的要求,請柳男離去,然柳男對此甚為不滿,且揚言要吞藥自殺,此時,陳員發覺柳男的拳頭握有物品,遂揮手將柳男手上握有之大量安眠藥給打翻在地上,柳男向警方表示,如果你們要我離開,我就死給你們看,語畢,又欲拿取利刃要自殘,張、陳二員見狀,立即上前將利刃拿開,柳男即痛哭表示,你們不要阻止我,讓我死,張員於是趨前安撫柳男的情緒,欲拿手銬將柳男保護管束,另一面安撫柳男,請渠不要把感情看的太重,並不厭其煩的撫慰柳男受傷的心靈,再讓渠想想家裡的家人,因為自殺不但無解決事情,反而造成家人的傷害難過,張、陳二員頓時成為柳男傾訴心事的聽眾,並再三的規勸傾聽柳男訴苦。
張、陳二員除傾聽柳男的訴苦、勸導、冷靜後,柳男表示自己不會再給警方找麻煩了,亦表示不會再以死相逼,並表明願意離開宋女的租屋處,另向宋女表示,爾後還是能做好朋友,張、陳二員看到柳男豁然開朗亦感到欣慰,並向柳男表示,爾後有事可以到派出所來聊聊天,排解心中鬱悶,柳男對於張、陳二員能夠傾聽心事,並提供適時的建議,感到窩心,直向警方表示萬般謝意而結束一場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