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各地區發生多起嚴重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重視,彰化縣警察局為宣示強力執法決心,每月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律定2次全國性取締酒駕勤務,警察局規劃4次全縣性酒測勤務,各分局亦規劃4次以上酒測專案,並指示各執勤員警針對日間及深夜時段,加強攔查可疑車輛實施酒測,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局長蔡義猛表示,酒測值超過0.55毫克,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另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者,最重判處七年以下徒刑;致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並吊銷駕駛執照,且不得再考領。請各位駕駛朋友開車不喝酒,行車安全長長久久。
彰化縣警察局在101年6月8日20時至24時執行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共動用保安警察隊、交通警察隊、8個分局警力計243人,在彰化縣各重要路段等24處地點,由各勤務單位主管帶班執行酒後駕車取締工作,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13件,移送法辦者計13件,合計26件;自6月1日至6月8日累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告發72件,移送法辦者計71件,總計143件。
本次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在值勤前教育時,提示員警執勤取締酒駕應「拒絕關說,依法行政」,以建立優質行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