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南分局新光派出所接獲通報於台一線田頭往惠來路上有民眾路倒,新光所警員林立爵立即前往處理,經到場後發現一疑似遊民於路旁倒臥休息,後救護車亦到達,該民表示身體無恙不願就醫。
經員警詳加了解後得知該民眾欲前往彰化找親友,因身上沒錢,以步行方式前往彰化,因身體疲倦而暫時於路旁稍事休息。該民身上並無攜帶任何證件,經員警以M-Police查詢得知該民為黃○全(男、52歲、台中市人),並得知該民無妻無子、居無定所、顛沛流離,亦無固定收入之工作,員警表示欲以警車載渠搭公車或火車,該民均表示不用警方協助,員警見狀立即購買礦泉水及自掏腰包新台幣500元供渠花用,渠相當感謝員警之協助,並自行步行離去。
斗南警分局長陳保安表示:在現今之社會,以服務為導向之警察工作,為民服務儼然是警察重要工作項目之ㄧ,新光所警員林立爵適時發揮愛心、自掏腰包解民眾困境之行徑,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