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豈緯水里報導
集集警分局水里分駐所於本(7)月8日下午20時接獲民眾王○強報案,在水里鄉頂崁村龍神橋下濁水溪往上游約300公尺處有人駕駛挖土機在現場挖掘鋼構橋樑,員警藍宏洲、陳定遠到場了解後,全案依竊盜罪嫌辦理並移送南投地檢偵辦。
員警二人到達現場發現有一民眾陳○添(58年次)駕駛挖土機在挖掘報案人王○強(久鈺營造)公司提供給第四河川局使用之鋼構橋樑,報案人並不認識挖土機司機,但是確定現場鋼構橋樑是他們公司所有。經了解挖土機司機陳○添,自稱是到河床撿拾廢鐵要賣到資源回收場貼補家用,並說當初看到該支廢鐵時是被砂石所掩埋只露出一點無法徒手挖出,因此才會駕駛挖土機前往挖掘,並不知該鋼樑為有主物,亦不知此一行為已觸犯竊盜罪,警方偵查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警方另向民眾宣導河川區域內進行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應報請第四河川局許可(水利法七十八條之一第五款)。違反者將依水利法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集集警分局分局長李宇桂表示時值暑假,警方為維護轄區交通及治安工作,加派警力巡行各治安、交通要點,也希望民眾發現可疑,立即以110報案,警方將派員處置,提供一個安心、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