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 為減輕生活污水對河川的污染,下水道法施行細則將可容納500人以上居住或總計興建100住戶以上的社區,納入水污染防治法應列管的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第13條第4項規定,於申領建築使用執照前向環保局申請排放許可文件。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長張皇珍呼籲開發單位遵守規定,依法申請排放許可,以免影響開發進度。
環保局說,大樓因排放污水遭環保機關裁處罰款,大樓管委會常與環保公司為了該由「誰繳罰款」產生爭議。為避免此類糾紛,大樓管委會可至環保署網站(www.epa.gov.tw)下載「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相關建議。與環保公司訂定委託操作契約時,即可依範本及相關建議,明訂如因操作不當遭到環保機關開單告發時,應由環保公司以付款或扣款方式繳納罰款的條文,才能避免糾紛。
張局長表示,污水處理設備要正常開機,社區污水應妥善處理後始得排放。民眾發現環境污染情形,可打免付費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檢舉,環保局會立即派員處理,並有專人24小時服務,全年無休保護河川及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