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南門派出所於日前執行夜間取締酒駕勤務時,在吳鳳北路上發現一名疑似酒駕男子在,攔停查證身分後,發現其傷害罪而遭通緝,警方乃依法逮捕,並將該男子移送偵辦。
南門派出所所長羅吉雄、警員袁國綱、侯易成於日前晚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在行經吳鳳北路時,發現前方有一部下在行進間,駕駛卻未開大燈的機車,並且該機車還有蛇行的情況,員警立即上前攔下來盤查,經酒測後發現邱男未飲酒。
員警原本要讓邱男離去,但當依規定盤查其身分後,竟發現邱男已遭台南地檢署依傷害罪通緝,當邱男聽到自己遭通緝時,立即向員警表示不可能,是警方查錯了,但不論員警利用小電腦或派出所電腦查詢後,皆確認邱男已是通緝犯,於是立即依法逮捕並移送台南地檢偵辦。
在返回派出所的路上,邱男表示他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了,他向警方表示他先前的確因為傷害案有官司,但是他已經跟對方和解了,不知道為什麼還會被通緝,希望員警能讓他離開,表示他明天會去找法官理論,惟員警依法行政原則向邱男表示他已遭通緝,並依規定將其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圖說:南門派出所所長羅吉雄攔停查證邱男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