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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灣國中方麗萍主任獲「中華民國第22屆十大傑出女青年」,苗栗縣長劉政鴻為表彰其為教育奉獻之用心,特於4月22日接見,並頒發禮劵鼓勵。
全國十大傑出女青年,是由救國團與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共同合辦,每兩年選拔一次,自民國55年選拔以來,除了89年後停辦6年外,至今已邁入第22屆。選拔過程十分嚴謹慎重,女性候選人年齡要在20歲-40歲,更需要具備「品德」「學識」和「成就」的三大指標,從十大領域的眾多傑出人選中,分別選出各領域1人獲此殊榮,相當不容易。自民國55年開辦以來,苗栗縣曾於66年第七屆在鄉土類的謝文玖,及81年第14屆在體育類的王淑華兩人得獎後,一直相隔21年之久,終於今年〈102年〉第22屆由三灣國中的方麗萍主任以教育類的「奉獻心力、培育學子」卓越貢獻,獲得此獎殊榮。
劉縣長今天特地在縣長室接見方麗萍,頒發禮券恭賀她得獎,為苗栗縣爭光,也對她傑出的表現,給予高度的肯定,稱其為「苗栗之光」,並期望她能發揮影響力,做為社會的楷模和女性青年的典範。縣長表示,三灣國中方主任能在全國143位各領域的傑出女性候選人群中,脫穎而出,證明她的努力與奉獻,值得做為社會的學習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