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提昇學校有關學生之諮商與輔導、資源整合、個案管理、轉介服務和追蹤輔導等能力,以奠定學生輔導工作基礎及友善校園的推動。臺北市首度於101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業務,以強化充實學校輔導人力,共構縝密輔導資源網絡。
主委學校臺北市立麗山國中表示,今年初試日期為101年8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時,專任輔導教師主責在於學生輔導與工作,例如個案諮商、校內危機事件之心理輔導、建立各校專業成長社群之研發工作或是團體諮商等等,因此此次甄選以輔導專業為首要考量。
教育局表示此次甄選對象有兩類,一種是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並應於10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民中學或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專長)合格教師證書,另一種則是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或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此次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甄選之筆試專業科目為「輔導專業知能」,採選擇題命題,筆試成績僅作為錄取門檻,不併入複試成績。複試日期為8月19日(星期日),包括「輔導諮商技術」與「情境演練」佔70%及口試佔30%,第1年專任輔導教師甄選名額暫訂為70名。
甄選簡章於8月3日(星期五)公告於相關網站(如下頁說明),應考人可自行上網下載簡章,初試報名採網路報名,報名及繳費時間自8月4日上午10時起至自8月8日下午3時止。
複試報名則為8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至止,在麗山國中辦理報名繳費及現場驗件。
教育局表示,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為首度辦理,尚無法預估報名人數,(但可依今年國中輔導活動課教師報名人數約為500多人,推估報名人數應在500人上下),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元,複試報名費為500元。
教育局中教科譚以敬科長表示,有志從事輔導國中學生者,歡迎詳閱本市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甄選簡章,專任輔導教師聯合甄選相關訊息可自下列網站查詢下載,或電洽主委學校麗山國中(02)27991867轉501,602。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
二、臺北市教師會網站
(網址http://www.tta.tp.edu.tw)選聘服務網
三、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網站
(網址http://www.lsjhs.tp.edu.tw)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