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六輕工安事件損害賠償,縣府25日上午召開公害糾紛專案賠償工作協調會,依照8月23日紓處會議結論,確定麥寮鄉賠償金額為3億5千萬元,台西鄉1億 5千萬元,受損農漁牧業者請於9月15日前提出申報;之前在縣府麥寮聯合辦公處等之申報者,因該申報作業是以公害糾紛調處方式處理,目前改由六輕與受害鄉鎮協調,是以填報調處申請書辦理,內容有些不一致,故請受損農漁牧業者重行申報補附相關證件,並請受災農民要填寫農會帳號以利轉帳;不滿意紓處結果者,可依法逕向縣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農業處表示,受理單位由台塑公司委託農會和漁會等單位辦理,補償對象(申請人),係指實際從事農、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且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方式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為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或當期作農戶種稻及輪作、休耕申請書(同時具備三項者,由受理單位擇其一項);申請人如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同時具備三項者,由受理單位擇其一項)。
災損項目補償標準為麥寮鄉:文蛤每公頃10萬5千元、魚蝦每公頃21萬元、農作每公頃4萬2千元;台西鄉:文蛤每公頃4萬5千元、魚蝦每公頃9 萬元、牡蠣每公頃3萬7千5百元,農作每公頃1萬8千元。 (總金額上限為麥寮3.5億元,台西1.5億元,若超過上限金額,單價則再調整)。
有關蚵申報至雲林區漁會辦理,農、漁、牧業台西鄉部份由台西鄉養殖權益促進會辦理,麥寮鄉部份農業及畜產損失至麥寮鄉農會申報,漁業損失至雲林區漁會申報,縣府農業處將函請村辦公室並透過廣播周知民眾,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