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斗南報導】斗南鎮民許明淵其妻沈秀滿在三年前遭人酒駕撞死,昨(24)日下午不滿肇事人盧濟堂三年來不僅不聞不問,也罔顧法院民事判決未履付賠償被害人家屬許明淵等4人共新台幣277萬2204元,因而糾集親友前往盧宅丟雞蛋拉布條抗議,經警方及時趕到遏止而未發生重大衝突。
這起丟雞蛋洩憤事件,源於肇事人盧濟堂(男、47歲、住雲林縣斗南鎮阿丹里崙子91號)於民國96年11月8日下午6時20分許酒後駕駛B9-1068自小貨車,行經斗南鎮信義路和泰山路口,撞擊騎乘TQW-393機車的被害人沈秀滿,導致被害人沈秀滿因傷重送醫後仍不治死亡。後經台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249號民事判決,裁定盧濟堂應自民國97年5月30日起,給付被害人子女許祐禎新台幣52萬5千元、許智凱新台幣61萬1千元、許祐瑜新台幣91萬7千5百零4元、配偶許明淵新台幣71萬8千7百元,但迄今已2年了,肇事人盧濟堂並未履付民事判決的賠償金,乃引起被害人家屬和親友群起共憤,特在昨日下午2時30分許,糾集近50名親友前往斗南鎮阿丹里盧宅拉布條抗議,並丟雞蛋和灑紙錢洩憤。
遭人往住家丟雞蛋的的盧濟堂並未出面,僅由盧的父親出面,表示其兒子酒後發生車禍撞死人的肇事刑責,已遭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已入監服刑完畢,至於未履付民事賠償判決,不是不賠,而是根本沒有錢,不過願意促成兒子出面再和被害人家屬調解。
家屬許明淵憤憤表示,肇事人盧濟堂自酒駕肇事案發迄今近3年期間,除在被害人喪葬期間致奠儀3萬元外,對被害人沈秀滿的家屬非但不聞不問,甚至罔顧法院的民事判決,疑以脫產方式,讓許家的冤情難訴,且多次對出面的調解人惡言相向,以致家屬許明淵等人只好尋求自力救濟方式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