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於10月25日假桃園縣政府13樓公訓中心辦理「99年度桃園縣加油站污染防治講習會」,本次講習對象為本縣加油站業者,主要目的為輔導推動縣內加油站平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避免油品洩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會中並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何建仁組長介紹加油站環保相關法令及說明查核成果。
何組長說,環保署自90年起陸續針對加油站進行調查,迄99年8月已完成五期1,837站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且公告50處控制場址、16處整治場址、15處細八及7處應變必要措施場址。由歷年調查結果得知污染洩漏處主要有儲槽加注口、油槽及輸送油管線接口及加油機底部,一旦發生油品洩漏,往往需耗費龐大經費來進行後續整治監測工作,因此於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加油站管理辦法)中規定,加油站業者應於儲槽區、管線區及加油泵島區進行監測,並於加油機底部設置盛油盆,藉由定期監測及早發現異常及早處置。而加油站管理辦法自95年7月修正後,近期將再次進行大幅度修正,其中包含加油站監測頻率週期、檢測單位及各項名詞皆加以詳細定義,預定於102年1月1日後正式施行。
環保局強調,鑑於加油站測漏管檢測已執行多年,但許多加油站對其執行程序仍有疑義,因此藉由本次講習會再次說明測漏管檢測之程序,亦展示並說明現場使用之真空泵、測爆器、火焰離子偵測器(FID)及光離子偵測器(PID)之設備規格,且進一步解析調查數據之意義。此外,亦針對加油站網路申報常見問題說明排除方法,且10月份適逢加油站7~9月監測資料申報月份,再次提醒各加油站業者務必於10月底前申報,以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規定,遭處新臺幣6 千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本縣加油站查核常見缺失為儲槽加注口未裝設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地下儲槽系統之監測未涵蓋管線及泵島區、地下儲槽系統之監測記錄未保存、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紀錄與網路申報資料不一致、測漏管未標記及管蓋開啟不正常等,其中又以地下儲槽系統之監測紀錄未保存最普遍(依加油站管理辦法第 15條規定,加油站各項監測紀錄應保存五年備查)。
另為配合環保署推動清淨家園顧厝邊運動,環保局呼籲本縣加油站業者應積極加入「Eco-Life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主動於加油站週邊道路認養責任照顧區,定期巡檢及清理維護環境衛生,並上網發表巡檢或清理日誌,以盡到企業環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