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信宏/中寮報導】
以整地名義栽種花卉名義,盜取8棵桂花樹(約3公尺高),經過近兩個月追查將涉案3名竊嫌函送法辦,99年08月12日15時簡○廷、陳○榮、張○彥在中寮鄉和興村永樂路山區,假介紹土地買賣之名,盜取鄰地種植多年之桂花樹,在中寮分駐所廖姓員警鍥而不捨的追查下終於破案。在入秋時期又是盜採之旺季,想盜採小心警察就來到,中寮分駐所打擊犯罪不遺餘力,將蠢蠢欲動之竊賊當頭棒喝,鄉民都說:「讚」。
鑑識專家翁景惠說:「破案就是最好的預防」。喜劇泰斗阿亮說:「凡走過必留痕跡」。在目前資訊爆炸的時代裡,方便的科技產品、平時習慣動作,都會讓你的行為留下明顯的痕跡。三嫌利用在當地出入工作習慣,以為沒有人會知道,雇用工人上山為其搬挖自已想竊取之桂花樹,大型機具(貨車、挖土機)翁翁作響,如入無人之地,行徑大膽前所未有,事後仍被警方破獲。
被害人於失竊後二個月,經由他人提起為何挖走桂花樹,才發現桂花樹被盜挖,即向中寮分駐所報案。警方依被害人描述少許線索,指派員警進行全面性訪查工作,由基礎探訪做起(偵查基礎)。得知有當地卓姓挖土機司機上山進行挖吊工作,再訪查有入山門鎖者…等逐一清查。
警方循線找到陳○榮所經營之工廠內種植桂花樹,員警欣喜若狂數著,正好8棵桂花樹,剛好有新植的痕跡。根據警方掌握的影像與跡證,這一切都與被害人所指述相同,偵訊後3嫌坦承犯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30年樹齡價值在被害人心中不是金錢可以比擬的,苦心經營的山中花園因而被破壞,內心的傷痛加害人如何補償?由於警方瞭解被害者的痛,盡全力偵查是警察的責任,如期破案警察也分享了這份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