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台南市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1年5月13日上午8時50分進行巡守發現1名外地民眾非法進入中石化(台鹼)安順廠土壤污染管制區進行垂釣行為,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規定,將以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鍰。中石化公司亦表示污染管制區皆有設置圍籬區隔,周圍亦有設立告示牌,將對該非法當事人提出非法侵入告訴,並移送法辦。
市府委託監督單位冠誠公司進行場址巡查時發現該鍾姓當事人跨越圍籬非法進入污染管制區,立即會同顯宮派出所員警及中石化廠區保全人員進行取締,取締當時該當事人正進行垂釣行為,以現行犯方式進行逮捕。該污染管制區本府業於 92年公告在案,且不得於海水貯水池內垂釣、捕撈魚體,該非法行為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事實明確,將依法嚴格處分。
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表示,現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正進行污染整治工程,目前海水貯水池列為管制區,已經加強巡守頻率,防止捕撈垂釣,另針對該區生物魚體未來將全數銷毀,並呼籲中石化安順場址周邊管制區域嚴禁垂釣捕撈,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罰鍰並移送法辦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