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顧士洋報導
臺灣省政府為增進地方公務人員專業知能,提昇法制業務處理能力,確實保障人民權益,及健全縣市及鄉鎮市法制業務之運作,積極培訓基層公務人員,於101年9月5日(星期三)至9月7日(星期五)為期3日,委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法制人員研習班」第30期,召訓對象為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法制業務相關人員,共45人。
臺灣省政府副秘書長簡俊淦代表省府林政則主席主持開訓儀式,並致詞勉勵受訓學員結訓後,能將所學法律智能及實務運作經驗,充分運用於執行業務上,以提升法制業務之處理能力,落實依法行政及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
簡副秘書長表示,省政府辦理「法制人員研習班」從71年到現在已屆30期,雖然精省後相關經費大幅縮減,但是省政府仍然,排除萬難,延續辦理法制人員研習,讓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基層法制工作人員,更充實在職法制訓練課程,更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此項研習課程安排講授法制作業相關課程,如法制作業程序及實務等,分別聘請各該領域理論與實務兼具之講座深入講解及探討,有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謝處長志明主講:法制作業程序、中興大學法律系李教授惠宗主講:法制作業實務及行政救濟實務、法務部李科長世德主講: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除講授基礎理論及實務經驗外,亦與學員充分作意見交流,提昇學員法制作業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