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呼籲,母親為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者(e抗原陽性)之幼兒,父母儘早攜帶幼兒執行追蹤檢查及相關因應措施。
衛生局局長姚克武表示為有效追蹤母親為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者(e抗原陽性)之幼兒,其B型肝炎預防接種成效與感染狀況,以及早發現未產生B型肝炎表面抗體者或成為B型肝炎帶原者,儘速對其採取後續補接種與深入檢查措施,期能降低該等幼兒發生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之機率。
本計畫之實施對象為民國97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滿12個月且其母親為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者(e抗原陽性)之幼兒,並具有中華民國身分及健保身分之幼兒。追蹤檢查與因應措施:
(一)追蹤檢查
1.實施對象於出生時應儘速接種一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並於滿2~5天、1個月、6個月按時完成3劑B型肝炎疫苗接種。
2.於滿12個月大時建議前往具內、兒科之消化或感染專科醫師之
健保特約之醫院診所(本市為新竹國泰醫院及新竹馬偕醫院)進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等檢測項目,並請攜帶兒童健康手冊以供查詢幼兒預防接種紀錄。
(二)檢測後之因應措施
1.已具有B型肝炎表面抗體者:代表已具有保護力。
2.經檢測為B型肝炎帶原者:如其肝功能正常,原則建議6~12個月追蹤一次;如肝功能異常,則由醫師決定其肝功能及超音波複檢時間。
3.如經檢測未產生B型肝炎表面抗體亦未成為B型肝炎帶原者:可免費追加一劑一劑B型肝炎疫苗,1個月後再抽血檢查,若肝炎表面抗體仍為陰性,後續可於 1、6個月,接續完成2、3劑疫苗。如經此補種仍無法產生抗體者,則無需再接種,但仍須定期追蹤。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新竹市防疫專線5264094洽詢。